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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时间:2019-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日前,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王某某、边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2017年4月初,曹某某策划成立名为“喜善理财名车汇”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内蒙古车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通过王某某、边某某等骨干人员组织招商会、微信等方式对参与投资人进行半价购车、定期返现高额返款及项目代理的无实体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鼓励投资会员发展下线,并以会员层级作为奖励依据,以收取会员投资款作为运营基础,骗取人民币8301.973万元,用于会员返利及曹某某个人使用。

  王某某通过扈某(另案处理)加入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边某某,二被告人向他人积极宣传“喜善理财名车汇”的传销模式,按层级不断发展下线。王某某作为报单中心骗取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0余万元。边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70余万元。

  经鉴定,“喜善理财名车汇”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4271人,发展层数69层。王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人员771人,发展下线37层;边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人员76人,发展下线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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