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权威发布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金星(副厅级)一审获刑十三年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公诉二部

  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金星(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金星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决认定:被告人金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43万元、5000美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造成损失1711.6047万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被起诉执行1146.1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 友情链接
  • 其他链接
  •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头条号 检察头条号 检察抖音号 检察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