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任、员额检察官:韩丽艳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王 红
联系电话:0470—81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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