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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办公室

呼伦贝尔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文件(十八)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9日在呼伦贝尔市

第六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践行“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全区前列。

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把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检察工作当中,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立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4人,起诉3123人,同比分别下降49.87%和28.68%,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主动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相关案件3件,批捕1件1人。依法惩治邪教犯罪,起诉3件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恶案件2件4人,起诉3件10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5人、起诉53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13人、起诉372人。海拉尔区检察院依法起诉邓宝森、邵智文等人涉恶案件,严厉打击“矿霸”恶势力犯罪团伙。市检察院协同牙克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涉枪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

(二)助力绿色呼伦贝尔建设。坚持落实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批捕11人,起诉166人。探索适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能动破解“公益损害轻刑化”与“损害修复成本高”之间的矛盾,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草地、林地、湿地500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水域,拆除非法占用河道障碍物100余处,督促回收清理各类垃圾5200吨,收回生态损害赔偿金60万余元。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大局,撰写的《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呼伦湖调研报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 “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黑土地” 4件典型案例之一。

(三)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发展相统一,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4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5人,追赃挽损586.46万元。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1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及2个专业办案团队,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件2人。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经营作为重中之重,征求370余家企业意见建议,对97家企业开展针对性调研,出台《呼伦贝尔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安商惠企举措,保障33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正常生产生活,督促9家涉案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4人,起诉60人,其中提前介入案件55件。与监察机关建立疑难案件咨询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研讨会54次,就办案中遇到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沟通。重点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案侦查3件8人。市检察院办理一起司法工作人员受贿案时与监察机关、法院密切配合,督促涉案人及其家属退缴赃款238余万元。

二、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盼愁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办好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0人,从源头上守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寄递安全”,制发13件检察建议,重点督促有关单位严密防范毒品、枪支等违禁物品通过寄递渠道运输。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547人,依法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高度关注人群密集区域窖井盖维护情况,制发检察建议14份均已整改,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阿荣旗检察院通过开展无障碍停车位监督活动为当地残疾人解决了“停车难”问题,有效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54件。贴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在全区率先将12309检察服务热线延伸至各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通过包案、接访等方式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02件,其中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检察长带案下访手记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接收各类信访3029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全部在7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全年检察听证案件409件,有效舒缓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鄂伦春旗检察院依托“网格员+法治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发现线索5条,向法院制发3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应救尽救工作,累计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130人,发放救助款95万元。拓展司法救助渠道,指导新巴尔虎左旗等8个基层检察院以“检察+企业”联合救助等方式开展司法救助,“检察机关为主导+多方协同实施”的司法救助共同体格局成效显著。

(三)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批捕率、起诉率100%。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对58名未成年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支持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抚养费案件9件。其中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变更抚养权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因家庭变故导致辍学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宾馆旅店、娱乐场所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43件,着力解决涉及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关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向11人提供司法救助。加强监护干预,联合妇联等部门成立13所家庭教育指导站,对严重监护失职的102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协同民政部门将一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纳入国家监护。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48名检察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589次,推出44期“阿茹娜姐姐小课堂”,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持续保障校园安全。扎兰屯市检察院依托“青葵”未检办公室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

三、坚守公平正义,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抗诉3件5人,法院均采纳抗诉并予以改判,刑事抗诉率、抗诉意见采纳率在全区均位列前茅。持续做好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设立3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242件,发出书面纠违723件,纠正漏捕漏诉132人。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捕488人、不起诉775人。探索运用电子手环、非羁码等电子监控手段降低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21个百分点。满洲里市检察院在全区率先为9起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配戴电子手环,嫌疑人逃脱率为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08%,极大减少社会对立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纠正脱管8人、漏管14人,纠正执行不当55件。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发现问题231个,制发检察建议书3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均被采纳并整改。

(二)精准推进民事检察。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全年对民事案件提出抗诉3件,上年结转16件,法院改判1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9件。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儿童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领域民事案件支持起诉19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9件,其中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始终将矛盾化解机制贯穿于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化解民事监督案件矛盾30件,办结案件初次息诉率达93%。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通过各种途径解答群众法律问题6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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