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提到:“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司法诚信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始终将司法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司法诚信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严案件管理,落实三个管理要求
严格案件进出口把关。根河院案管部门认真履行案件受理、分配、流转、监管职责,确保案件依法受理、公正办理,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加强案件流程监控。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司法诚信在每一个环节得以落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涉及三高两低、捕后不诉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违背案件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强化干警司法诚信意识。
二、提升服务质量,践行司法为民
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案件受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便捷、高效、公正。加强信息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案件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案管工作,增进司法信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开展司法诚信教育。组织干警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诚信相关文件,提高干警对司法诚信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严肃查处司法不诚信行为。对干警在司法活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纪处理,维护司法诚信。强化内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民监督员等监督作用,确保案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诚信建设任重道远,该院案管部门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司法诚信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大众化,为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推动法律服务产品高品质多样化升级,使不同群体、领域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进一步实现司法资源整合、有效融合,让服务渠道更通畅便捷、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人性化。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司法诚信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