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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随笔】诗歌:我与宪法

时间:2021-12-03  作者:李雪  新闻来源: 鄂温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1982年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施行的日子,也是现在法定的“宪法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社会稳定的前提,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守护神。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法律是一片大海,给人威严而又不可侵犯的感觉,那么宪法就像大海中的灯塔,给所有人以行为依据。宪法就是约束中国公民行为的规矩,它使得国家稳定发展,人民生活幸福

  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习惯,电视中也常常看到《今日说法》栏目讲述各种违法犯罪案例,明白法律是威严的,我一定要守规矩,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初识宪法是在大学期间学习《经济法》、《税法》时,了解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但当时感觉宪法有些抽象,似乎与我的生活和日后的工作并没有什么关系。当我沉下心来去学习宪法、去了解宪法直到学会用法律视角观察生活、审视问题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宪法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三年前我成为了一个小会计,随着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越来越清楚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财务工作和一个单位、一个行业甚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为财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如果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挑战法律的高压线,那么保证经济的利益、单位甚至国家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我必须及时掌握国家制定的各种财务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和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经济法》《会计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提升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如今有幸成为一名检察院书记员,更加近距离的接触法律。书记员承担的是检察辅助性工作不仅涉及程序方面的事务也涉及实体方面的事务。因此,掌握和熟悉法律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注意了解法律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才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保证严执法。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作为新时代青年的我,要为社会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宁为尘土化春泥,不做蛆虫食腐生。或许我不能站在台上去维护正义,但也能在暗处照亮一丝光明。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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