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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和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18-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党的十九大以来,呼伦贝尔市全市上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经过不断努力,在9月28日呼伦贝尔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和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在院党组领导下,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注重思想政治建设,为民族团结打牢思想根基,通过: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社会发展大局、注重保障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服务基层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民族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





  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始终围绕“四个检察”开展主责主业,检察官们跟随“民生检察”走进百姓生活,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牧区、进机关等活动。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不断促进检力下沉,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最后一公里”,在鄂伦春族猎民聚居的猎民村建立了7个“猎区检民之家”,研发定制了全国首台全地形“草原检察直通车”,让政策和法律走进蒙古包,来到牧民家门口;选拔了一批能够熟练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业务骨干组建了翻译及双语工作小组,更有基层院使用四种语言接访,努力维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草原检察乌兰牧骑”成立后积极开展巡演,送法进嘎查进牧户,开展“法治扶贫”、“精准扶贫”活动,打造呼伦贝尔检察机关与草原人民的文化联络纽带。
 
 
 

 

  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始终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民族文化氛围,进一步挖掘富有草原特色的呼伦贝尔检察文化,在2012年、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在生态环境方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始终把“绿色检察”放在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同时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结对包扶具体贫困户,尽最大努力确保包扶的贫困户按期脱贫。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工作目标,举全院之力推动检察工作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发挥职能守护边疆牧区民族团结之花。
  新左旗检察院在工作中筑牢发展基石,提高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并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注重双语服务,检民沟通不存在语言障碍。大力培育少数民族优秀干部,逐年提升选拔招录蒙汉兼通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数量。鼓励干警参加翻译人员培训班,并开设蒙汉双语系列培训班,不让语言和文字成为与基层群众沟通的司法障碍。
 
  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民族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团结和带领各族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开启民族团结新征程,为建设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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