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呼伦贝尔市行政检察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促进行政检察人员的良性互动、实现基层检察院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决定在基层检察院结对开展行政检察工作。
关于基层检察院如何结对分配
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实施异地集中管辖改革,根据呼伦贝尔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实际情况,将14个基层检察院分为5组,其中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批行政检察联系点检察院为每组的负责单位,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关于如何结对开展行政检察工作
集中办案
协作配合
互帮互学
围绕行政检察业务、办案经验、工作亮点、品牌特色等内容,通过多元化活动形式,共同推动结对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均衡、协调发展,达到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非结对基层检察院也可以向其他先进检察院学习,经市检察院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先进院工作经验。
关于结对开展行政检察工作的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将结对开展行政检察纳入各基层检察院党组重点工作;
2、勇于探索,创新性谋划工作具体抓手;
3、注重实效,以办案质效作为衡量试运行效果的核心标准;
4、总结提炼,以实践成果促进理论成果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