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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时间:2022-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奔腾融媒、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部、满洲里市检察院
  近年来,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了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在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200个集体为表彰对象。其中,满洲里市检察院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此次评选旨在深入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区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携手并肩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一直以来,满洲里市检察院在满洲里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头等大事。满洲里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不断提升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的质效,与全市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共同书写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精心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
  二是抓好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满洲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是抓好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注重思想引领。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纳入重要学习日程,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检察长讲党课、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深刻理解“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内涵,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践行守望相助理念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促进民族团结大局之中,一是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出台了《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保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活动,确保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工作要求;充分考虑民族地域和群众特点,深入民族幼儿园等学校社区和机关企业进行法律宣讲,以点带面保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效衔接,加大对各族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开展“保护呼伦湖”“舌尖上的安全”“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各族群众美好生活环境;充分运用“三远一网”信息化优势,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在诉讼期限内办结,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成立双语办案组。保障当事人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三是成立“维护民族团结办案组”,依法打击炒作煽动、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树立检察一体化理念,引导全院各族干警和睦相处、互助互爱、共学共事、团结奋进,共同为推动口岸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深化民族团结教育
  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全体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设置民族团结主题书架,增强干警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专题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线下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党员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形成全院干警积极主动学习民族团结理论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民族团结精神培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文化长廊、活动室等。
  四是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各族干警相互学习各民族舞蹈、艺术,在政法文艺汇演、检察官文联晚会等活动中参演,积极展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让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理念深入人心。
  以民族团结为核心
  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把民族团结政策理论宣传和法治宣传相结合,深入牧场、社区、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风民俗知识和民族团结小故事,让各族群众在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同时,感受中华大家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水乳交融的温馨,同时向牧民群众赠送蒙语法律书籍,实现普法延伸“最后一公里”。
  二是全面加强检务公开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将“不捕不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有争议有分歧、矛盾突出”等案件作为“应听尽听”的范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突出检民互动,邀请各民族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学习法治理念,听取各族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积极发扬与各族群众交流融合、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民族团结理念,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荣誉既是对过往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旗帜,像石榴籽一样与各民族紧紧抱在一起,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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