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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运用技术信息“两翼”,助推边疆检察工作长效发展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程度,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水平的高低。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及法庭科学等科技手段,为检察办案、法律监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持和科技保障,推动检察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一、探路到腾跃,构建服务“四大检察” 智慧检务全流程体系

  近几年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把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作为“一把手” 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上来抓,着力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呼伦贝尔地广人稀,冬季漫长办案时间成本较高的问题。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各基层检察院也全部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县一体,两级院“一把手” 共同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2016 年打造手持端“睿智呼检”系统,建成“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升级改造检委会会议系统; 2017 年建成集视频会议、办案指挥、数据分析、检务督察等功能的“1 + N 智慧呼检平台”,同步构建起以出庭一体化平台、智能语音和 “三远一网”技术为主架构的“智慧公诉”系统,以及呼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2018 年建成智慧检务中心,将“1 + N 智慧呼检平台” 转型升级为集高清视频会议、远程视频接访和提讯、智慧侦监、智慧公诉、智慧刑执、智慧案管、公益诉讼调度指挥平台等系统于一体的“智慧检务平台”。三年三台阶,全市智慧检务建设应用工作全系统、全流程支持服务检察业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2019 年,按照张军检察长“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应用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发力、再突破,在建设上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在应用上坚持“应用引导建设,建设服务应用”,整合优化现有智慧检务系统,着力打造“智慧民事”“智慧行政”两大系统,逐步构建起独具呼伦贝尔特色,较为完整的、成体系的智慧检务全方位体系,包含“一个中心”“五大系统”,即智慧检务中心和“智慧刑事检察”“智慧民事检察”“智慧行政检察”“智慧公益诉讼检察”“智慧案管”系统,以更多“智慧元素”助推全市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整合资源建“大脑”,完善“智慧检务中心” 功能。打造集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电子检务六大平台于一身的集成化、一站式智慧检务平台,接入六大平台所涉及的 35 个智慧检务系统,实现统一调度与指挥。优化升级强“核心”,放大“智慧刑事检察” 系统功能。将“智慧侦监”“智慧公诉”两个系统整合升级,打造集捕、诉、监于一体的“九位一体智慧刑检”系统,涵盖智能审查逮捕、智能审查起诉、量刑建议、类案推送、智能语音识别、出庭一体化、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九大功能,贯穿刑事案件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审判全业务环节。该系统自 2017 年部署至今,已远程提讯 460件、远程庭审3233件,节约办案时间 8.9万余小时,节省经费支出 554万元。整合的监狱、看守所监控资源,联入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刑事执检智能分析系统,构建起“三位一体智慧刑执” 系统,对全市监管场所实现了全方位、智能化监督。拓展内涵增“功能”,打造“智慧民事检察”系统。以扩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为突破口,构建起“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覆盖了从案源发现、辅助办案以及类案法条智能推进的民事检察办案全流程。系统导入民事裁判及执行文书 2 .5万余件、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 4.5 万余件,梳理出 150 余项监督要点及 200 余条研判规则,实现了对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执行过程的审查监督。该系统的智能 OCR 识别功能和智能推荐模型,通过获取案件基本信息等内容推荐,有效辅助检察官提升办案效率。2019 年 9 月试运行以来,已智能筛查案件 7万余件,形成案件线索 474 条,4成案41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 30

  份。提高质效全“覆盖”,构建“智慧行政检察”系统。该系统包括行政诉讼监督平台和非诉执行监督平台。行政诉讼监督平台录入卷宗 1300 余件作为监督数据源,梳理出违法监督点100 条,研判规则近300 条,收录法律法规 3 万余条。非诉执行监督平台能够主动获取互联网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数据、裁判文书网数据,建立的 27 个智能研判模型,220 余项关键词属性,可对执法单位是否申请强制执行等业务监督要点进行智能研判、分析预警。2019 年 9 月试运行以来,已智能审查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 1326件,发现案源线索 303条,成案93件,向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78件。多管齐下重“手段”,升级“智慧公益诉讼检察”系统。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智慧化”, 构建公益诉讼调度指挥平台、卫星遥感监测、呼伦湖保护区远程监测、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四位一体智慧公益诉讼”系统。整合全市检察机关 13 辆公益诉讼单兵取证车、两辆草原检察直通车、1 辆公益诉讼工作车、16 架取证无人机,搭建公益诉讼调度指挥平台,实现实时远程调度指挥。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对大范围区域性线索进行排查和证据固定,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运用呼伦湖保护区远程监测,实现了对呼伦湖各个重要地段及保护区环境恢复情况的实时远程监管。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自应用以来,获取互联网数据达 9.8 万余条,发掘各类公益诉讼线索1205条。高标定位明“奖惩”,持续完善“智慧案管”系统。包含案件分析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执法绩效考核、司法档案管理四大系统。该系统经过近两年的深度应用和数次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日趋完善,系统应用日趋成熟。自 2018 年 5 月应用以来,全市两级院通过评查系统进行评查案件7511件,评查率达到 36% 以上,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执法绩效考核系统和司法档案管理系统也在基层院大范围使用,为客观公正评价员额检察官的绩效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传承与创新,推动检察技术服务新发展

  发挥传统技术优势,充分履行检察监督权。市院司法鉴定中心有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司法会计、文件检验、电子证据鉴定门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获得鉴定人资格的有 34人。为充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检察技术信息部门与业务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制定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及技术协助工作规程,整合全市鉴定人力量,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和技术协助工作,推进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司法会计、文件检验、电子证据等技术服务应用于法律监督,强化司法鉴定在案件中的证据支撑作用,解决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做好各门类检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优化整合司法鉴定资源,对全市检察机关鉴定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对于委托的法医、司法会计、文件检验、电子证据等检验鉴定,指派 2—3 名鉴定人共同办理,抽调基层院鉴定人员轮流参与市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案件办理,出具经得起推敲的法律鉴定文书,确保办案质量。加大技术性审查工作力度。对于公诉、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委托的故意伤害类案件、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由基层院法医进行审查,个别没有法医的基层院,由市院法医进行审查。同时,建立疑难案件“二级审查”和纠错案件“二级复核审查”制度,对疑难、复杂及纠错案件实行市县两级法医审查。2017 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故意伤害类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 17.2%,技术性证据审查与故意伤害案件数的比例是108%(包括一案多人),纠错率2.6%,在帮助检察官向法庭陈述鉴定的科学依据和保证法庭对技术性证据的采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强化死刑执行临场监督。整合全市两级院法医资源,发挥法医专业优势,建立检察技术法医参加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协作机制,配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执行死刑临场监督,保障了监督的全面性、规范性。

  加强公益诉讼案件技术支持,探索检察技术工作新路径。检察技术信息部门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公益诉讼部门,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支持保障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办理。注重人才培训。选派 3 人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无人机操作培训班,全部取得无人机驾驶资格;选派 9 人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环境勘验与检测培训班;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班,20 名参训干警通过考核取得无人机驾驶资格,为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撑。利用无人机取证。现有 16 架无人机,目前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等公益诉讼案件固定案件证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依法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强化外部协作力度。与市气象局签署了《关于协作配合加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保护大兴安岭生态系统的 14 条意见》,借助社会资源,积极为公益诉讼办案证据固定、检验鉴定及技术性证据审查等技术服务方面搭建桥梁。与呼伦贝尔市北方寒冷干旱地区内陆湖泊研究院达成鉴定资源战略合作协议,该研究院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牵头,是具有水质和土壤成分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为推进我市公益诉讼案件检验鉴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优化与培养,建设过硬技术信息化队伍

  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后,部分技术信息部门的干警转岗、转隶或是被分流到其他部门。整合优化现有技术信息化队伍力量,继续发挥好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支撑保障检察业务顺利开展的任务尤其紧迫。强化一体化思维。引导技术信息化干警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着力在克服阻力、提升能力、形成合力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破解检力不足、任务不均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完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登记管理为抓手,整合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条线的整体优势和联动成效,逐步完善各项协助、服务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服务检察工作的作用。建立“内外结合”运维模式。在自行运维的基础上,将网络机房、安全防护、软硬件维护、分级保护等日常即时维护等工作统一进行外包,减轻了在编技术信息化人员的工作压力,集中精力主攻智慧检务的建设与核心技术应用。按需引进专业人才。通过招录、调转等手段,引进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方面具备专业对口,胜任各项工作任务的优秀人才,强化技术信息化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职能和质量,积极为干警创造培训机会,让技术信息化干警“走出去、学回来”。让学成归来的技术信息化人员走上讲台,将最前沿的业务知识及时传递,不断提升技术信息化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在全市检察机关培养出一批专业的辅助“四大检察”办案的技术信息化人才。提升业务水平。丰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本领,实现一人多岗、一人多能,培养既精通检察技术信息化又熟悉检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努力提高技术信息化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辅助平台,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检”,加强鉴定人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学习,保证案件质量。将司法鉴定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作为检验鉴定人能力水平的有效手段,积极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鉴定人员参加相应能力验证项目,提升办案水平。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提交鉴定资格申请,确保司法鉴定业务后继有人,长远发展。培养出庭能力。通过组织旁听案件审理、开展培训及竞赛,培养检察技术干警的法律思维方式,加强对法言法语的学习和运用,增强在法庭上的临场应变能力和对案件的把控力。积极开展“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支持公诉,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干警,在加强庭审专业化,提高公诉工作质量方面的推动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出庭指控、证明刑事犯罪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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