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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下降幅度收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提升,诉讼监督重点整体推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60人,同比下降45.3%;不捕161人,同比下降58.2%,不捕率17.48%,同比下降4.38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411人,同比下降10.9%;决定不起诉248人,同比上升0.8%;不起诉率9.08%,同比增加0.96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31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6.6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61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153人,占提出总数的72%;同比上升754.1%。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486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同比上升82.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93件,同比上升27.8%;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39件,占监督数的72%,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5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91人。同比分别下降64.3%、6.2%。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2件,同比上升73%;已纠正296件,占提出数的87%,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9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审结1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占审结总数的63%,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件次,同比上升1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6件,占提出数的5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42人,同比上升110.4%;同期已纠正167人,占提出数的69%,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5件,同比下降36.3%;同期已纠正57件,占提出数的88%,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1  人,同比下降58.2%;同期已纠正5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5件,同比纯增;同期已纠正15件,占提出数的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人,同比纯增。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人,同比纯增。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人,同比纯增。

  

 

  

 

  二、民事检察力度加强,办案数量同比上升,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2件,同比上升23.74%。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2件,同比下降14.29%。法院同期审结11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件,占审结数的2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同比下降18.8%;法院同期采纳25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7件,同比上升6.5倍。法院同期采纳176件,占提出数的9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430件,同比上升64.5%。法院同期采纳14548件,占提出数的74.9%,同比减少2.3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纯增;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纯增。

  

 

  三、行政检察“实”字凸显,数量质量大幅提升

  

  (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最高检于2019年10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已化解行政争议3件。

  

  (二)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20%。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同比纯增。法院同期审结1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件,占审结数的100%,同比纯增。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66.7%。

   

  (三)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2件,同比增长82倍。法院同期采纳72件,占提出数的88%。

   

  (四)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4件,同比增长1131%。法院同期采纳58件,占提出数的91%。

  

 

  四、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等”外领域探索取得新进展

  

  (一)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8件,同比下降8%。其中民事类立案60件,占立案总数的12%,同比上升 172.7%;行政类立案478件,占立案总数的89%,同比下降14.8%。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41件,同比下降5%。其中发出民事公告39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9%,同比上升457.1%;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02件,占92%,同比下降11.6%。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73件,占比最高,为62%,同比上升13%;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2件,占16. %,同比下降7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5件,占10%,同比下降24.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占1%,同比上升200%;“等”外领域98件,占36%,同比上升243.4%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9件,同比持平;占同期立案数的4%。其中民事15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79%,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行政4件,占21%,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2件。判决支持和调解12件,占裁判案件的100%,其中民事10件、行政2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3313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7380.2吨;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9.19万元。

  

  

 

  五、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理念进一步落实,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同比下降33.%;不捕10人,不捕率48%,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0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0人,同比下降49.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1人,同比上升5%;不起诉5人,不起诉率2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1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44.4%,占审结数的34%。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8人,同比上升5.4%。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开展社会调查16次,同比上升33.3%。开展法治巡讲25次,同比下降64.3%,受众人数30041人;开展法治讲座55次,同比下降54.9%,受众人数99553人。

  

 

  

  

  

  

  

 

  六、信访数量总体下降,司法救助力度加大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58件,其中重复信访71件,占信访总量的7.41%,其中符合法律程序受理180件,同比下降9%。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同比下降83.3%;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件,同比下降50%。受理市家司法救助53件,同比上升27%。实际救助人数57人,同比上升7%。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5人,同比下降78.9%;决定起诉212人,同比上升2.9%。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2人、起诉3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19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9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100%。受理审查起诉49人。经审查,决定起诉46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94%。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7人、起诉34人,同比分别下降45.6%和同比持平。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嫌疑人起诉5人,同比上升150%。对16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5.8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1人、起诉217人,同比分别下降42.2%、上升26.2%。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2件,同比下降38%。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8人,同比下降45.6%,起诉145人,同比上升26.1%。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4件,同比下降3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67%;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6件,同比上升25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6件,同比上升750%。

  

 

  

  

 

  八、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列席审委会数量增加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219件,同比下降14.2%。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81件,占9%,同比持平;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038件,占91%,同比持平。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138件,占52%;民事、行政检察类253件,占12%;公益诉讼检察类358件,占17%;案件管理类413件,占19%。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2人次,同比上升246.7%。其中检察长列席3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8%;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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