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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市林业和草原局、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协作座谈会

时间:2020-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4月23日下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协作座谈会在市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召开。
  

 

  共话生态主题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庆文主持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以“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共商多方协作守护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大计。
  

 

  呼伦贝尔市副市长任宇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宏程、副处级干部姜海东、造林治沙科科长曲香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海拉尔分局局长李明、副局长葛士林,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梁文秋,副局长、呼伦湖研究院院长窦华山等应邀出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正处级检察员毛云恒等参加会议。
  

 

  加深检察印象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耀国简要汇报了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启动建设情况及保护呼伦湖等情况。检察技术信息部副主任李文良介绍了市检察院智慧检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介绍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智慧检务系统平台。
  

 

  共商保护大计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宏程首先介绍了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基本概况,并就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管理体制、执法现状等方面作了简要阐述,重点介绍了市检察院与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的启动建设方案。他表示,市林业和草原局将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与检察机关长期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共同为生态建设做出新贡献。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梁文秋表示,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呼伦湖保护合作协议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为呼伦湖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必将成为全社会保护呼伦湖的重大事件,载入呼伦湖保护史册。
  

  

  市检察院与市林业和草原局、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如何加强呼伦贝尔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
  

  

  “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对任宇江副市长及各位领导莅临会议表示感谢,并就公益诉讼制度背景、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实际、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协作等三方面做了发言。他表示,首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公益诉讼制度自试点开始就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配合。自治区和市委、旗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对这项工作予以批示。其次,检察机关在工作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恢复性司法成效显著。第三,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多方合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互相借力,在保护大兴安岭、保护呼伦湖、贝尔湖等领域都建立了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呼伦贝尔市副市长任宇江表示,此次市检察院牵头与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座谈会,是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举措,为行政机关保护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首先,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市政府坚决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就呼伦湖生态保护曾多次批示,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希望通过此次协作机制,加强配合,使检察机关在呼伦湖的保护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第三,希望市检察院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将公益诉讼工作做得更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责,在保护呼伦贝尔生态环境领域作出更大的贡献。
  

 

  共话生态主题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康庆文分别与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一期工程400亩、共同保护呼伦湖的生态环境等事项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一期400亩工程正式开启,呼伦贝尔检察机关呼伦湖保护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呼伦贝尔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多方协作守护生态环境,共建呼伦贝尔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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