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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守住林草资源保护——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先进事迹

时间:2023-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成立检察长为组长的林草专项团队,确定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刑事检察各部门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共办理破坏草原林地审查起诉案件115件,平均办案天数17天,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推进“两项监督”活动,共办理破坏草原林地立案监督撤案件20件,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案件11件。

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结合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实施方案,结合鄂伦春自治旗实际情况,综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检察职能分工,因地制宜制定《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施方案》(以下筒称《方案》),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序高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聚焦重点任务,深入排查、核查查处不到位案件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统筹全院刑事检察办案人员,全面梳理2010年以来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违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刑事案件和不起诉案件以及控告申诉部门接受的破坏草原林地案件线索,组织专门力量交叉排查核查是否存在定罪错误、量刑畸轻、不起诉错误和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并按照《方案》的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并对问题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一事一案一档”。2021年1月至5月全面排查阶段,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共梳理排查核查破坏草原林地刑事案件712件,重点排查核查不起诉案件26件,另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再审、采纳并改判。

三、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同频共振,构建联动机制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进一步加强与林业和草原局、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构建联动机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旗公安局及6家森林公安局、法院、林业和草原局先后召开刑事案件商讨联席会共计16次,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司法鉴定、公益民生类案件定性、降格处理案件处置,行政处罚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协商,推动破坏草原林地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际成效。并与辖区内六家森工公司建立“林长制+检察长制”协作机制,共同保护辖区国家森林资源。

四、统筹办案力量,成立专班攻坚克难提升监督质效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及时分析研判辖区各森林公安即将侦破案件数量,针对大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抽调本院10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成立专班办理破坏草原林地刑事案件,院班子成员4人带头办专案。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完成自治区阶段性的任务要求。

草原林地就是祖国北疆的生态屏障。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林草专项团队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办案力量,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多措并举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共同保护好北疆生态环境,保护好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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