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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把赤诚融入检察事业的“镜子”

时间:2016-04-20  作者:作者:呼伦贝尔市检察院 李晶  新闻来源:
       他是草原人民的“安达”,在达茂旗几乎每个牧民的手机里,都会存着他的手机号,他30年如一日,不知疲倦的在草原上奔波。在他的眼中,看到的是“安达”期盼的眼神;在他的手中,拿着一摞摞的卷宗。潘志荣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近三十年,坚守牧区,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被农牧民亲切地称为“游牧”检察官。他是张章宝精神的实践者和传承者,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守望相助”殷切希望的先进典型。他的行为让人感动,他的故事使人震憾,他的精神令人敬佩。
  学习潘志荣,就要学习他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一丝不苟、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潘志荣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带着对草原人民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本着对草原兄弟高度负责的精神去执法,充分利用所学法律知识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在实处。作为一名检察人,我要学习他这种勤奋爱岗、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在以后的日子里,做到踏实工作、认真履职、廉洁从检、乐于奉献,在工作中体现价值、寻找乐趣、收获成长。
  学习潘志荣,就要学习他勤于学习、理念鲜活、作风朴实,立足一线的工作态度
  潘志荣对检察事业充满激情。曾是检察业务“门外汉”的他,经过坚持不懈地刻苦研读、虚心求教、探索实践检察业务和蒙汉双语,成长为全区检察系统蒙汉双语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并带动培养出一批“蒙汉兼通”的检察工作行家里手。而一口流利的蒙语,也成为他打开草原牧民心扉的“钥匙”。作为一名检察人,我要学习他这种善学习善探索,勇于创新的工作精神,不断锤炼业务素养,坚持不懈的提升过硬执法本领,充分运用各种学习平台和载体,积极参与各项技能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本领,在检察事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学习潘志荣,就要学习他知足感恩、淡泊名利、严以律己、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
  潘志荣勤俭自持,自己的一件羽绒服穿了8年,家里的沙发修修补补用了19年,点点滴滴的小事,无一不展现潘志荣严以自律,严格做到“三不做”,即“有悖良心的事不做,有违反法律的事情不做,有损检察形象的事不做。”但对草原兄弟,他却大爱无疆,谁家有了苦难,只要他知道了,就会伸出援手,用自己的工资资助贫困大学生,为牧民买饲料,为牧民担保贷款。他的做法,让我深刻感受到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爱自己、爱家庭是小爱;爱牧民,爱国家却是大爱。通过学习,我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以检察事业为重,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抵制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自觉把权力和责任结合起来,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潘志荣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标兵模范。他的事迹体现了“把生命融入事业,把真心交给群众,把赤诚献给组织”的崇高精神境界。他的先进事迹就像一面镜子,我们要对照先进找差距,从自身做起,从具体的工作做起,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立足本职岗位,争当时代先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边疆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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