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丽艳,女,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她长期战斗在公诉部门,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她不枉不纵、审慎、细心的办案风格得到大家的认可。2012年,韩丽艳承办了自治区院交办李某某受贿案,此案涉案被告人职位高、社会影响大,涉案时间跨度长、笔数多、数额大,她在办理此案过程中,细致阅卷、查微析疑,对涉案事实严格把关,最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她精心准备的庭审计划及庭上的良好表现获得自治区纪委观摩庭审同志的一致好评。2012年,她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第一名、获“全区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论辩奖”第三名。2013年入选首批“全区青年公诉人才库”、2014年入选自治区院“公诉之星”、2015年被自治区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韩丽艳,女,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2012年12月5日,全区公诉人论辩赛完美落幕,韩丽艳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获得“全区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论辩奖”第三名。而其在赛场上灵敏的反应、犀利的辩风、精彩的语言表达,成为赛后评委和观赛者的美谈。从呼伦贝尔市优秀公诉人竞赛总成绩第一名,到自治区公诉人论辩赛东部赛区“优秀论辩奖”第一名,再到此次获奖,她有了一份沉甸甸的收获,而这更是她其从检十多年来孜孜不倦、厚积薄发的精彩呈现。
一、十年一剑,崭露锋芒
2002年,她考入市检察院,被分配到公诉处工作。为尽快进入角色,英语专业毕业的她通过不懈努力,考取了国家司法考试A证。为提高法庭应辨能力和辩论技巧,她处处用心学习,多次主动观摩庭审,观看前辈的法庭论辩,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渐练就了雄辩的口才。
2012年,市院举办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她以勿庸置疑的实力夺冠,且各项单项成绩均名列前茅。由于表现突出,她与其他队友组队参加了自治区的论辩赛。东部区赛时,市检察机关代表队以第三名的成绩顺利闯入决赛。东部区赛胜利的喜悦更加激发了她前进的斗志,总决赛时,她最终以理论扎实、辩才犀利、思维敏捷赢得评委和观众们的一致好评,并荣获决赛“优秀论辩奖”,而她也是获此殊荣的十位选手中唯一一位入选的东部区选手。2013年4月,韩丽艳又在全区公诉人竞赛中,以论辩第二名的成绩,获“优秀论辩奖”。
二、剑胆琴心、守望正义
在公诉战线上战斗的这几年来,她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而她不枉不纵、审慎、细心的办案风格更是得到大家认可。
在办理一起抢劫、盗窃案中,经过反复核对,韩丽艳发现鉴定中有两个盗窃来的玉镯进行了重复作价,盗窃数额多了7000余元。此案仅因抢劫致人死亡就可以判处死刑,盗窃的数额已不影响量刑,可是当她找到侦查人员,要求其更正鉴定结论时,侦查人员竖起了大拇指,为一个检察官能为嫌疑人如此负责而致敬。韩丽艳一直坚信: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惩罚嫌疑人,其本质还是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真相。
三、默默耕耘、务实创新
她热爱检察工作,不仅仅体现在执法办案中,更体现在她积极热心地组织和参加院内各项活动上。作为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的一员,她承担起了宣讲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2009至2010年间,为市内各大企事业单位讲课30余堂,听课人数2000余人,生动、有针对性、栩栩如生的讲解,使听课人员印象深刻、赞不绝口。同时,作为院文联音乐舞蹈协会的副秘书长,她的文艺才能也在此得以展现,多次院里大型文艺演出都少不了她忙碌的身影。
她从检十余年间获得多项荣誉,2013年还入选自治区首批青年公诉人才库,同年被授予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自治区院公诉处评选为“公诉之星”, 2015年,又被自治区院荣立个人二等功。
新的工作,新的征程,面对未来的工作,已成为公诉战线一名老兵的她,还将一如既往地踏实工作,诠释新时期检察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