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已经打入我的账户了,基本够日常开销,我会继续找工作,不会再违法犯罪了,请你们放心。”马某某在检察官回访时这样说道。
事情要回到今年年初,1月至2月,马某某先后六次窃取某锅炉厂(已停产)暖气片,并销赃至废品收购站,所得钱款用于生活支出。经认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058元。
依法能动履职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
2月21日,海拉尔区公安分局向海拉尔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经审查案件背景、在案证据和犯罪事实,发现马某某曾于2019年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承办检察官认为马某某虽有盗窃前科,但被害人系与其共同生活的人,且目前仍然共同生活且关系密切、感情较好,可以参考偷拿家庭成员的财物有关规定,社会危险性较小。本案中虽为多次盗窃,但数额较小,危害不大,被动全部退赃退赔,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确因生活窘迫而盗窃。6月13日,海拉尔区检察院对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海拉尔区残联、民政部门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听证评议。听证员认为,马某某“事出有因”,应该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经听取多方意见,6月1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延伸检察职能
以诉源治理彰显良法善治
马某某为何会盗窃再犯,引起承办人的高度关注。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详细翻阅了2019年的案件卷宗。经审查发现马某某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且为语言二级残疾人,2019年的案件被害人系马某某抚养人。为此,承办检察官及时向其所在社区调查了解马某某生活背景,据社区反映,马某某为孤儿,被好人心收养,6岁多时养父去世,养父的朋友继续将其抚养长大,因生活贫穷以捡垃圾为生,所住房屋为政府廉租房。经讯问,马某某表示因食不果腹而盗窃,所得钱款用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马某某再犯可能性,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海拉尔区残联和海拉尔区民政局沟通了解政策情况,并将马某某信息材料移送民政部门审查,希望在两部门的帮助下能让马某某更快、更好的融入社会。
暖心回访监督
推动为民服务落地见效
6月初,马某某所在社区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马某某享受低保的申请。残联也将马某某信息登记在册并向有关用工单位推荐。6月24日,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了新申请社会救助人员低保评审会议,邀请承办检察官参加。会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承办人详细介绍了申领低保条件和低保金的确定方式,审议并通过了马某某的申请事项。经海拉尔区民政局复核,同意马某某享受低保待遇。7月份,马某某申领的低保金如期而至。
得知马某某已顺利领取低保金,为督促马某某自力更生,巩固不起诉成果,7月20日,承办检察官到马某某家中开展跟踪回访工作,详细询问马某某生活、工作和思想状况,督促其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承办检察官在离开时,欣慰地看到马某某与邻居谈笑风生,一改往日局促不安、眉头紧锁的状态。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检察机关应当用心用情倾听每一件案件背后的成因,克服片面分析犯罪构成、忽视犯罪本质的定罪思维和办案方式。以“我管”促“都管”的法律自觉和检察担当,联合社会力量积极协调帮扶,做实做细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确保被不起诉人顺利返航,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