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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铸政法利剑 铿锵一生展检察风采——根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韦万章先进事迹

时间:2022-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根河市检察院

根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 韦万章

韦万章同志,男,54岁,中共党员,现任根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该同志自进入检察系统以来,便树下了扎根检察院,以检察院为家的决心与意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使他由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一名优秀的基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在多年的工作历程中,他始终坚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时刻不忘学习党的理论化知识,深入钻研专业知识,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可喜的成绩。

从检三十余年以来,他凭着对党的事业执着与追求,凭着对检察工作的满腔热诚,从一名淳朴的小伙子成长为坚毅果敢的检察官,他就是根河市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韦万章。参加工作以来,他承办的案件就有上千余件,他曾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全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先进个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2021年荣获最高检察院颁发奖章、检察荣誉章。

一、他是认罪认罚工作中的“排头兵”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后,他积极落实,努力研究,撰写文章与课题,获得了自治区级荣誉证书,牵头制定《根河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从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权利义务的保障程序的适用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审查沟通、量刑建议、从宽处理等适用,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提供精准的操作规范,打通认罪认罚工作中的“最后一公里”。精准量刑,统筹推进,建章立制,完善量刑建议配套制度。他牵头与本部门干警共同制定《根河市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幅度表》,主要是通过对近10年办理的八个罪名的判决情况进行统计与科学分析,各罪名量刑情节、判处主刑及附加刑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归纳研判,结合量刑规范与指导意见,形成类罪的参考标准。突出了办案效果,提升司法温度。

二、他是打击犯罪的“主力军”

作为院领导,面对新型案件,没日没夜地加班工作,没有半点犹豫和退缩,迎难而上,2013年,面对新型网络犯罪,在办案中,与公安机关加强了沟通与协调,提前介入与引导侦查工作,使办案团队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以及了解涉案相关专业知识,对涉案相关专业概念进行分析与解答,厘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对证据进行客观分析,严格把关证据的认定标准,对罪名定性,以及罪行的定量进行了本质分析与掌握,有力的打击了犯罪,使被告人得到了公正的有罪判决,同时该案例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为指导案例,为本单位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

三、他是法治文化宣传的“生力军”

在主持调研室工作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做好理论研究、检察调研,有多篇文章被各类媒体刊载。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阶段证明标准研究》先后被《呼伦贝尔检察》和《内蒙古法制报》官方微博采用;《刑事检察技术证据审查的监督纠错作用研究》的调研文章先后被《呼伦贝尔检察》和《内蒙古检察》的检察技术信息处采用。找准了法律政策研究员工作服务大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检察办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撰写文章提供有力支持。

韦万章面对工作与生活上的挫折与困难,他总能迎难而上,他总是冷静面对,秉持着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携浩然正气、含一颗丹心,在基层检察院兢兢业业三十余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绩,贡献了自己的青春与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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