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四季度 “三个规定”工作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