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廉洁司法,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将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