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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融合 | 抓好融合互促,提升检察实绩

时间:2022-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鄂温克旗检察院
  近年来,鄂温克旗检察院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建鄂温克检察“党建+”工作品牌,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入融合,以业务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促进同频共振、互动双赢。
  
  一是“党建+司法办案”,持续提升依法能动履职能力。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建“曦文昵”党员办案团队(“曦文昵”为鄂温克语,意为“太阳”),发挥“四种语言”+司法办案优势(“四种语言”指汉语、蒙古语、鄂温克语、达斡尔语),在办案中用心、用情体谅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好检察服务,充分保障牧民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权利;把公开听证开到草原深处牧民家门口;跋山涉水将司法救助金送到牧民手中等,通过讲述一系列办案故事,牢树人民至上的检察理念,把宗旨意识贯彻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检察日报》对“曦文昵”党员办案团队进行了多次报道,办理的1起民事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二是“党建+检察为民”,化解矛盾纠纷温暖民心。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做实做细,检察官深入牧区变“坐等接访”为“主动约访”“带案下访”,“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与群众沟通交流,答疑解惑,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牧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保障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通过简易公开听证,强化调查核实和对话交流的作用,在化解争议、息诉罢访的同时促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形成,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听证工作优秀做法在全国第三届新时代检察论坛上进行了典型发言。
  
  三是“党建+法治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用少数民族青少年熟悉的语言讲述法律知识,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法律服务团”,利用“草原检察直通车”,组织丰富多彩的下乡普法宣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切实提升牧民群众法律意识,让党的政策、法律知识、检察职能等传进千家万户。开展“守望相助跟党走”宣传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八进”(进机关、进学校、进连队、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活动10余次。以《民法典》宣传为契机,通过“普法进牧区”,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党建+志愿服务”,传递法治文明正能量。在党员干警中持续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活动,设立“敖敦”党员先锋示范岗,33名党员干警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依托“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行动。组织党员协助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先后投入警力200余人次;利用网格化管理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工作,为居民解答接种疫苗的必要性和操作流程;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清理河道垃圾,助力文明城创建;通过深入包联社区清理张贴广告、清除消防通道杂物、规范非机动车摆放、悬挂宣传展板等一系列方式,整治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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