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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时间:2014-12-19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1119日上午,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学习会由支部书记、法警支队支队长张志忠主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庆文及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君书记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等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各抒己见、谈感想、说感受,表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从严治检、治警思想的决心和信心,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决定》要求。三支部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系统学习,把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上级对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反贪部门要明确四项重点改革项目和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纠错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法警部门要坚持服务办案,提高执警服务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二是以学习促践行,以自律促提高。要以“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平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八项要求,提高党员干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讲党性、学先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明确工作责任,牢记党纪党规、保持党的纯洁性,明确提出能力出效率、态度出责任、素质出效果、作风出形象的工作要求,把功夫下在关键环节上,把注意力用在规范执法上,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细节上,真正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敬业精神。

三是坚守职业良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做好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坚守职业良知,践行规范执法,坚决杜绝纪律松驰、作风漂浮、效率低下,缺乏主动性,工作中“等、靠、观望”和“懒、散、庸、拖”等怠工现象。大力倡导并努力形成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树立检察机关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工作创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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