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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鄂温克旗检察院荣获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

鄂温克旗检察院

三项工作机制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法

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评为

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鄂温克旗检察院立足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把促进和解、定纷止争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健全三项机制,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多元解纷,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多维度化解。

做实“前端”防范机制

一是建立全程参与机制,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突破口,建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全程参与矛盾事项化解工作制度,实行共同在首次接访、办案环节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切实从源头上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首办环节。二是建立领导包案机制,发挥“关键少数”头雁作用,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对23件属于包案范围的首次信访案件,包案领导直接阅卷、审理、督办,及时把握住解决问题的“黄金期”,面对信访人开展释法说理、协调解决合理诉求,有效破解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有力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三是建立带案下访机制,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通过下基层走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接访下访信访群众26件次,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点对点解决问题,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抓实“中端”解纷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品牌建设,畅通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信访回复答复工作机制,将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程序引导、息诉罢访等工作贯穿于回复答复全过程,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0年至今接收的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二是落实听证办案机制,建立听证员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听证,2022年以来,共聘任20名听证员加入听证员库,共开展检察听证36人次,通过多方合力,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该院办理的一起生效裁判监督案,因当事人系少数民族群众,该院从听证员库专门筛选熟练运用少数民族语言的听证员参与听证,并将“草原检察直通车”开到牧民家门口,开展了一场上门听证,用民族语言答疑解惑、以案释法,会后当事人表示,检察机关的细心工作和热心服务让其很感动。三是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打造“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扩大司法救助“资金池”,有效缓解了司法救助资金短缺问题。打造“检察+企业+N”联合救助模式,不断挖掘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弥补资金缺口,号召企业主动参与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今年以来,该院启动专项基金与企业联合开展“命案关怀+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共同为5名命案受害人家属开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3万元,同时帮助其解决就业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生活阴霾。

落实“末端”帮扶机制

一是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司法救助“独角戏”变为“大合唱”。该院办理的特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当事人系鄂温克旗建档立卡贫困户,该院在用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度过眼前难关的同时,与该旗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救助申请人所在嘎查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召开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座谈会,共同研判分析,为救助申请人特某某量身打造了涵盖民政紧急救助、最低保障救助、乡村振兴局防返贫基金、公益性岗位等一系列救助措施的“造血”方案,帮助其重建生活信心。二是构建信访维稳大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涉检信访突出问题,实行“一案一策”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到人,进行专门攻坚。对排查发现的遭遇重大变故、生活陷入困境、有悲观厌世倾向、性格偏执、有扬言滋事行为的人员,及时跟进做好情绪安抚、心理纾解和解困帮扶等工作,避免发生极端行为。确保重大时间节点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严格落实依法终结制度,推动解决“终而不结”问题,对已经终结的信访案件,积极协调辖区党委和政府,在充分释明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移交对接,明确稳控责任主体,推动信访工作走向法治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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