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满洲里市检察院开展三部门同堂培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

时间:2022-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满洲里市市人民检察院
  继满洲里市检察院“四大检察”联动对危害生产安全的行政案件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风险高的企业进行隐患检查和排查后,针对近年来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沟通少、衔接不畅、案件信息不共享、对检察机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检察机关对危害生产安全案件监督不即时的现状,4月15日下午,在满洲里市检察院,举办了与满洲里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关于解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解读两高两部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同堂培训。满洲里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满洲里市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共同参加了此次同堂培训。
  “八号检察建议”重点解读了近几年来全国重特大危害生产安全案件中生产企业和行政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责任,强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隐患检查排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
  结合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的危害生产安全的案例,对两部两高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的办案流程、日常执法与事故调查中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要求、案件证据的收集和使用,以及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了逐条详细讲解。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是依法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有效屏障,对促进安全生产案件规范有序办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满洲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强针对今后如何规范化办理涉安全生产案件提出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要压实责任,对标权力清单,负起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监管职责;三要狠抓落实,结合仍存在的危害生产安全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及时消除执法中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此次同堂培训,通过法规解读、案例剖析、交流讨论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对办理安全生产案件的衔接与配合,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和思想,加强了彼此联系与配合,将助推”八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实落细。
  • 友情链接
  • 其他链接
  •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头条号 检察头条号 检察抖音号 检察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