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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打好系列“组合拳” 以高质量的检察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和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强化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打出系列“组合拳”,助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更高质量的检察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向盘”。旗检察院深刻认识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今年首个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研究制定《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和责任落实清单,明确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派出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实体化运行,组织工作专班,设置专门办公室,摆放图版、资料和相关台账,督导落实上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按阶段和要求,切实推动大讨论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开展学习教育,加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破冰”。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学习会,进一步夯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基础,以分管条线为单位,分设A、B、C三个学习组,结合政治教育、警示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学和个人自学,引导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开拓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找准检察工作融入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检察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检察工作“硬举措”,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引。立足地域旗情,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责任,围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自治旗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展环境。二是持续搭建“检企互动”平台。持续深化服务意识,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坚持开门纳谏,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如2020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联合企工商联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旗委统战部、非公企业家、政协委员等走进检察机关,共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推进文明窗口服务,持续开展对企业“一站式”服务活动,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法理解释、疑问解答等工作,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一对一”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旗检察院密切关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难题问题,定期带队深入民营企业实地调研走访,征求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定制普法套餐,为企业职工讲法治课,让检察服务更高效、更便捷。如2021年,旗检察院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发展活动,院领导班子带队,到民营企业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依法为企业纾忧解难。进一步细化服务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把为民办实事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中。为落实落细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检察政策,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在宣传屏上滚动播放知识产权活动主题宣传片,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氛围,减少企业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风险。同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推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打造网上舆论强势。

三、立足检察职能,提升企业“满意指数”和“安全指数”。一是强化安全监管。通过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检察职能,与旗内各大快递公司召开安全监管座谈会,确保行业安全畅通和平稳运行。二是注重内外协作。立足刑事检察职责,依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召开首次涉民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联席会,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共同促进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结。三是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以解决企业诉求、服务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决定在各乡镇基层法庭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实现 “点—线—面”多位一体的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全覆盖、无死角,回应群众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如我院办理的一件民事案件,获得了案件当事人的认可和点赞。此项经验被人民网、长安网、《内蒙古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四是护航金融安全。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脱贫攻坚战,精准落实“三号检察建议”,2018年以来,办理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2件。依法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胡某某、张某某等以办理混岗工为由的诈骗案提起公诉,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五是转变司法理念。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旗检察院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不起诉权的依法、规范行使,确保企业正常性经营管理秩序,切实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体会到党的关怀,收获满满的安全感与幸福感。2018年至2021年,我院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民营经济案件9件,对3名民营企业法人作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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