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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立足职能办实事 “检察蓝”解群众急难愁盼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期,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转化为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具体举措,聚焦主责主业,紧紧抓住法律监督这一根本,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守护绿色呼伦贝尔

近日,海拉尔区检察院针对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2018年7月26日呼伦湖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渔以来,海拉尔区市场上仍存在呼伦湖、贝尔湖野生鱼非法销售现象,甚至出现2019年相关单位准予登记注册的达赉湖渔业经营店。2021年3月9日,海拉尔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呼伦湖水产品市场广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监督,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相关职能单位共排查餐饮单位177家、集贸市场8家、大型超市10家。
 
公益诉讼开新局 公开听证聚合力

5月18日,满洲里市检察院以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契机,就本院办理的两起非法占用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次召开公开听证会,3名人民监督员及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应邀参加。

会上,主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来源和基本案情,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公益诉讼办案程序进行了充分阐释。被监督行政机关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办案人员对落实检察建议、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陈述,并出示相关履职证据。3名人民监督员对行政机关履职是否到位、是否达到整改效果发表评议,最终形成一致听证意见。其他与会代表对案件办理情况及公开听证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全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是满洲里市检察院秉持公开、透明、高效的办案理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的重要举措,以此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从而形成社会公益保护的共识与合力,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监管 重保护 对非法采挖野生药材“零容忍

5月17日,新左旗检察院“三官一律”工作组成员发现乌布尔宝力格苏木阿拉坦哈达嘎查牧民群众在微信群内反映有人在其草场非法采挖野生药材行为,使草原遭到严重破坏问题,新左旗检察院第一时间将此情况反馈新左旗林草局及案发所在地执法部门,并监督其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植被。当地执法人员及时到场制止了当事人违法行为,并没收作案工具及非法所得,同时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

5月22日,当地执法人员在新左旗检察院督促下,将破坏草原的当事人集中到案发现场,责令其恢复被破坏的草原,目前被破坏的草原已得到修复,检察机关监督行为与及时作为也得到了牧民群众的肯定。
 
以公开促公正 用听证赢公信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落到实处,5月21日,莫旗检察院就袁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批准逮捕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参见。

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明知他人利用收购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向其出售银行卡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并从中获利。后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积极主动退缴赃款,且袁某某家中有无自理能力、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其妻子也是抑郁症患者,二人均需要袁某某照顾日常生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与听证会的各代表介绍基本案情,并对袁某某有主动到案情节、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积极退缴赃款等拟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进行阐述,围绕该案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为议题开展讨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本次听证会,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法律的温度,贯彻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更符合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最大限度的实现了司法办案过程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莫旗检察院将继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宽监督途径,丰富监督方式,持续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协作机制,推动莫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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