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相军指出:“检察机关在检察监督、化解争议中,始终强调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把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作为目标,努力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各地检察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突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及时、主动给予司法救助,促进争议化解和服判息诉,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张相军介绍,2021年1-9月,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促进行政争议化解120件。
同时,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检察机关注意发现基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监督纠正、促进改进工作、完善社会治理,有效促进基层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例如在检例第120号王某凤等45人诉北京市某区某镇政府强制拆除和行政赔偿检察监督系列案中,检察机关针对镇政府在案件处理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缺乏工作合力、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建议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张相军进一步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