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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宣传处:因地制宜开展对下指导 为基层检察新闻宣传再添动能

时间:2023-12-20  作者:孙欣吉乐 杨涵  新闻来源: 扎兰屯市检察院

自2023年扎兰屯市检察院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对点联系院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充分发挥内蒙古检察“传、帮、带”示范引领作用,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杨立新通过“线上+线下+现场”的多角度、全方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具体指导,为“扎兰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明确方向、理清思路、讲好检察故事提供了重要助力。

-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杨立新在“扎兰检察”调研指导工作 -

12月15日,第二批主题教育纵深开展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自治区院联系服务基层院工作要求,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工作指导组再次来到扎兰屯市检察院,围绕检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行专题授课。

课上,指导组与大家交流意识形态、视频制作、月巡查月通报相关工作,希望能够通过此次研讨点燃基层检察人员工作热情,立足岗位职责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不断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贡献检察之力。

-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二级主任科员 孔德扬 -

随后,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视频组组长任超以《如何让视图“活”起来》为题,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如何策划等方面进行详细讲授,辅以大量“内蒙古检察”原创音视频作品案例,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视听盛宴。

-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视频组组长 任超-

“新媒体人要有‘吃瓜’思维,善于发现社会热点”

“学会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网言网语”

“创作是在广泛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创新”

“通过音视结合,让情感进入现实”

......

90分钟的课堂时间,在问答互动中飞速流逝,为基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开拓了全新视野。

- 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 邵满丽 -

新媒体培训结束,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邵满丽结合月巡查月通报工作提出几点注意事项。“着装规范仍需特别注意”“新媒体发稿一定要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证内容真实严谨”。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会以今天的专题学习为契机,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提升基层检察新闻宣传“软实力”,引领扎兰法治新风尚。

会议由扎兰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波主持,在家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参会学习,阿荣旗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相关人员列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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