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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开展争议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时间:2023-12-11  作者:孙剑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近日,鄂伦春旗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在综合审查法院审结的一起矛盾突出的工伤认定行政裁判案件过程中,对该起行政案件进行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经承办检察官仔细审理和判后答疑,当事人对该案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一、简要案情

原告马某,左某,赵某等三人为内蒙古毕拉河林业职工,三人居住地均在内蒙古牙克石乌尔旗汗镇,2021年11月1日14时,三人经林场领导批准由赵某驾驶车辆载左某和马某一起回家休整,16时在牙克石市乌尔旗汉镇乌兴干线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赵某当场死亡,左某重伤。事故发生后三人及其家属就该事故为工伤,申请了工伤认定,因该路段为封闭未投入使用的路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的处理结果。三人及其家属不服,向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化解难点和工作举措

本案难点在于当事人与人社局矛盾突出,其中赵某家属因亲属死亡情绪激动,左某因终身残疾对处理结果存在不满和负面情绪。在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旗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结果合法合规,如何消除当事人的负面情绪达成和解成为重中之重,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当事人及其家属电话沟通,在不懈努力下当事人态度逐渐松动,表示愿意与行政检察办案人员见面沟通。承办检察官趁热打铁当天就驾车前往几百公里外的牙克石,乌尔旗汗镇等地上门调解,经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成功化解行政裁判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均对人社局的处理表示理解。

三、检察实质性化解工作

2023年以来,鄂伦春旗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综合施策,刚柔并济,积极探索通过各种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围绕案件得不到实质性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性化解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实质争议化解工作。截止发稿日,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1起,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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