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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检察院:检司联动化争议,协同推进暖民心

时间:2023-08-09  作者:孙剑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鄂伦春旗检察院主动担当履职,日前提前介入行政复议案件领域,与旗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共同参与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了行政监督全覆盖。

鄂伦春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鄂伦春旗住建局作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决定书》中要求房地产公司缴纳建设项目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行政征缴行为,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鄂伦春旗检察院在接到旗司法局介入邀请函后,积极参与案件审查,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并认真倾听房地产公司代表的陈述意见后,认为旗住建局作出的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行为中,法律文书《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决定书》均存在法律条文适用错误问题。在向司法局提出意见后,旗司法局最终依法撤销了该行政征缴决定,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后,鄂伦春旗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人员与旗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同志一道,上门向企业送达复议决定,并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问题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避免了此类法律争议问题的再次产生。在耐心解答完企业的法律问题,该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真挚的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答疑解惑,纾难解困,让我们在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新的一年可以全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今后我们一定提高法律意识,继续为鄂伦春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下一步,鄂伦春旗检察院将以具体案件为切入点,在调解和宣传领域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商共审共促共建常态化机制,在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创新发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监督的公正性和法理交融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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