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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检察院:凝聚检法合力,共促争议化解

时间:2023-08-03  作者:伊凡  新闻来源: 鄂温克旗检察院

近日,鄂温克旗检察院与鄂温克旗法院合力推进一起冒用他人名义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这是鄂温克旗检察院与鄂温克旗法院在成立“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合力化解的第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2007年1月14日,李刚(化名)因女友小丽(化名)未达到法定婚姻登记年龄,于是冒用小丽姐姐小芳(化名)户籍信息办理了婚姻登记。小芳在2008年得知该情况后向苏木婚姻登记部门反映,要求给予解决。次年小芳结婚时显示系未婚状态,因此家里人都未再将此事放在心上。时隔十余年,小芳在使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软件时,发现妹妹家孩子的信息均在其名下,于是一家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在解决未果后向鄂温克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该案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只能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类型案件上诉或提出再审只能是程序的空转,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检法两院办案人员依托“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签的工作机制,对该案进行研讨,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检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件,认为该案有化解可能性。检法两院经与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召开座谈,反馈了该案形成的原因及婚姻登记部门在后续数据管理中未发现的情况以及对近年来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接受两院提出的建议,依据有关程序撤销对该案的婚姻登记。

该案是检法两院合力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的良好开端,是多元化解决矛盾的有益探索,更是在办案中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今后,检法两院将继续凝聚司法力量,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能动司法,努力实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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