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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虎检察长在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办公室


2月19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虎在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践行“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保持全区前列。

坚持服务大局

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把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检察工作当中,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决维护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立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任务,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4人,起诉3123人,同比分别下降49.87%和28.68%,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主动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相关案件3件,批捕1件1人。依法惩治邪教犯罪,起诉3件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恶案件2件4人,起诉3件10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5人、起诉53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13人、起诉372人。海拉尔区检察院依法起诉邓宝森、邵智文等人涉恶案件,严厉打击“矿霸”恶势力犯罪团伙。市检察院协同牙克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涉枪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环境。

助力绿色呼伦贝尔建设

坚持落实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批捕11人,起诉166人。探索适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能动破解“公益损害轻刑化”与“损害修复成本高”之间的矛盾,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草地、林地、湿地500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水域,拆除非法占用河道障碍物100余处,督促回收清理各类垃圾5200吨,收回生态损害赔偿金60万余元。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大局,撰写的《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呼伦湖调研报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 “检察机关依法保护黑土地” 4件典型案例之一。

全力营造

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发展相统一,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4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5人,追赃挽损586.46万元。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立1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及2个专业办案团队,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件2人。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经营作为重中之重,征求370余家企业意见建议,对97家企业开展针对性调研,出台《呼伦贝尔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安商惠企举措,保障33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正常生产生活,督促9家涉案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4人,起诉60人,其中提前介入案件55件。与监察机关建立疑难案件咨询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研讨会54次,就办案中遇到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沟通。重点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立案侦查3件8人。市检察院办理一起司法工作人员受贿案时与监察机关、法院密切配合,督促涉案人及其家属退缴赃款238余万元。

践行司法为民

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办好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0人,从源头上守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寄递安全”,制发13件检察建议,重点督促有关单位严密防范毒品、枪支等违禁物品通过寄递渠道运输。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起诉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547人,依法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高度关注人群密集区域窖井盖维护情况,制发检察建议14份均已整改,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阿荣旗检察院通过开展无障碍停车位监督活动为当地残疾人解决了“停车难”问题,有效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54件。贴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在全区率先将12309检察服务热线延伸至各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通过包案、接访等方式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02件,其中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检察长带案下访手记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接收各类信访3029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全部在7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全年检察听证案件409件,有效舒缓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鄂伦春旗检察院依托“网格员+法治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发现线索5条,向法院制发3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应救尽救工作,累计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130人,发放救助款95万元。拓展司法救助渠道,指导新巴尔虎左旗等8个基层检察院以“检察+企业”联合救助等方式开展司法救助,“检察机关为主导+多方协同实施”的司法救助共同体格局成效显著。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批捕率、起诉率100%。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对58名未成年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支持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抚养费案件9件。其中新巴尔虎右旗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变更抚养权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因家庭变故导致辍学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宾馆旅店、娱乐场所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43件,着力解决涉及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关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向11人提供司法救助。加强监护干预,联合妇联等部门成立13所家庭教育指导站,对严重监护失职的102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协同民政部门将一名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纳入国家监护。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48名检察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589次,推出44期“阿茹娜姐姐小课堂”,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持续保障校园安全。扎兰屯市检察院依托“青葵”未检办公室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集体。

坚守公平正义

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抗诉3件5人,法院均采纳抗诉并予以改判,刑事抗诉率、抗诉意见采纳率在全区均位列前茅。持续做好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机关设立3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242件,发出书面纠违723件,纠正漏捕漏诉132人。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捕488人、不起诉775人。探索运用电子手环、非羁码等电子监控手段降低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21个百分点。满洲里市检察院在全区率先为9起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配戴电子手环,嫌疑人逃脱率为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08%,极大减少社会对立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纠正脱管8人、漏管14人,纠正执行不当55件。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发现问题231个,制发检察建议书3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均被采纳并整改。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

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全年对民事案件提出抗诉3件,上年结转16件,法院改判1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9件。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儿童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领域民事案件支持起诉19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9件,其中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始终将矛盾化解机制贯穿于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化解民事监督案件矛盾30件,办结案件初次息诉率达93%。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通过各种途径解答群众法律问题600余次。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

践行“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责任,制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52件全部被采纳。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一体化化解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4件。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378件全部被采纳。助力“五个大起底行动”,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5件全部被采纳。建立呼伦贝尔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研究基地,已向最高检申报研究成果。扎赉诺尔区检察院在全区检察系统首次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助理”,有力助推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

能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

深耕细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定领域,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4件,立案76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54件,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99.69%。提起公益诉讼42件,诉求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稳步推进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与16家单位会签《关于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26万余元、国有土地2000余亩、违法招标土地1.2万平方米,有效维护了国家公共利益。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英烈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方向公益诉讼案件174件,同比增长53.98%。莫力达瓦旗检察院办理的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在严惩涉案盗掘行为人和文物贩子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有效保护当地古生物化石资源,实现了打击犯罪、修复生态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三个效果的统一。

抓实质量建设年

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推动检察队伍综合素能稳步提升。

坚决落实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红”与“检察蓝”深度融合,深化“尚法守护美丽、担当争做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的党建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与海拉尔区奋斗镇学院社区党委形成融合党建共建格局,实现推动基层党建一体化协同发展,以党建活力提升工作动力。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全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开展“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警签订《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承诺书》95份,排查廉政风险点123个。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348件次,其中领导干部报告180件次,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优化检察管理

提升履职能力

抓关键,攻难点,在两级检察院同步推进10个重点工作项目,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方面的创新经验在全区检察系统推广。有效预警案件质量,出台《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实时评查办法(试行)》,对办理的刑事案件实时进行评查、分析,累计评查案件650余件,评查出各类问题500余个,及时得到了纠正。为持续提高检察干警职业素能,根河市检察院制定8个常见罪名《精准量刑表》,供新入职人员便捷快速提出精准量刑。全面提升理论研究水平,获批全区重点项目3个。着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考核结果及时表彰先进,全年荣获集体表彰99项、个人表彰247人次,在全区检察机关以“案件比”为核心的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43项排名指标有21个指标进入全区检察系统第一方阵,“四大检察”综合办案质效名列全区第二位。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注重强基导向,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14个基层检察院实地调研指导,形成上下协同配合共抓基层建设的强大合力。市检察院首创的“相邻院一体化集中办案”工作模式,有效解决基层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入选最高检改革典型案例。在全区105个基层检察院案件质量整体质效评比中,全市4个基层检察院进入前十名,其中鄂温克旗检察院位居榜首,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得到强化。以重点帮扶相对薄弱院为抓手,今年年初扎赉诺尔区检察院成功脱薄出列,根河市检察院在全区基层院业务数据通报中,从去年全区排名84提升至63,“脱薄”工作成效显著。推动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发现监督线索751件,成案344件。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智能图像审查大数据平台”,获评全国“2022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各位代表,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40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两级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87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45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检务公开更进一步,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633人次,公开听证案件409件。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想办法、出实招,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继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把党的二十大所确立的重大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切实担当起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推动内蒙古五大任务见行见效贡献检察力量,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负新时代新征程上的重任,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不忘初心

切实担当起捍卫“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时刻牢记“国之大者”,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将“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呼伦贝尔新篇章。

坚持稳进

切实担当起服务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责任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准确贯彻全区招商引资大会精神,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更好的检察监督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多种手段,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好绿色呼伦贝尔的底色。

狠抓落实

切实担当起

深化创新能动履职检察责任

深刻认识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创新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更高水平的监督办案引领法治进步、助推时代发展、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法治需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苦练内功

切实担当起实现检察工作

自身现代化建设发展责任

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以深化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为先导,以促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为重点,以推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为关键,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础,进一步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院基础建设、数字检察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给检察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压实了更重的责任,但也意味着人民检察事业即将开启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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