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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大讨论”引导政法干警转变执法司法理念 内蒙古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落地

时间:2022-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3日,《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发布《“大讨论”引导政法干警转变执法司法理念 内蒙古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落地》文章。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元福·万商城产业园区是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容纳约3000家企业,解决万余人就业,年交易额可达数十亿元,利税超亿元。但由于历史原因,园区交通不畅,客户进入园区不便,严重影响经营环境。

  

  不久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旭军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产业园区现场办公,针对产业园区出口与北二环快速路交叉、车流量大、安全隐患多、车辆出入不畅等实际问题,与交管部门现场研究解决方案,采取源头管控、拓展出口、设置标志、加强警力、完善设施等措施,保障交通顺畅,使这一困扰园区多年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今年2月15日,自治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绣峰在会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被监督意识和“认责”意识,坚持开门纳谏,以自我革命精神扎实开展好大讨论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弄清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主动“晒”问题、亮措施,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的评判。坚持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实实在在搞好服务。主动转变作风,厚植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的土壤,增强企业和群众执法司法获得感。

  

  自治区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集中学习、研讨检视、整改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大讨论活动纵深开展。

  

  自治区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将大讨论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抓好落实,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第一推动人职责。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

  

  自治区编印了《“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学习读本》,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在线测试、心得交流等形式,推动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各级政法机关普遍制定学习计划,形成班子成员带头学、支部集中研讨学、干警结合工作学的浓厚学习氛围,有效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被监督意识和“认责”意识。各单位注重运用正反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案例剖析,引导政法干警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树立主动服务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牢固树立“真开门、开大门”理念,召开座谈会、恳谈会2000余场次,累计邀请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个体工商户代表2.7万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9000余条。

  

  

  执法司法服务理念不断完善

  今年2月,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开辟线上渠道,发出《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发布市检察院大讨论活动问卷和10个旗(县、区)检察院“检企(民)通”服务平台,之后又组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企业”微信群。

  “群里有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各部门负责人和150多名企业家。企业家随时可以在群里提出意见建议,相关负责人会及时对接跟进,实现了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问策于企常态化。”包头市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刘宝珠说。

  同月,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屈某涉嫌拖欠工人工资线索,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经查,屈某自2020年至案发时,拖欠71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66万元,经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支付。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考虑到屈某主动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不大等因素,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屈某与工人达成支付协议的情况下,对屈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既帮助工人及时取得劳动报酬,同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3月2日,兴安盟某公司想用公司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也有人愿意为该公司担保。但公司多名股东居住在北京,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议,签字盖章成了难题。

  兴安公证处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专家小组为企业设计解决方案,最后在与贷款银行沟通的基础上,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召开股东视频会议。公证员现场通过远程视频,见证股东会当场作出决议,进行公证。随后,又采取“零距离在线办证”方式,利用电子签名手段,为同样因疫情无法到现场的担保人办理委托公证,使保证人与银行顺利签订了保证合同。

  包头某建筑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了延续企业的建筑资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律框架下,灵活运用破产程序间的转化,多次与各债权人及职工代表进行沟通,就如何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进行指导,最终征得各债权人理解,一致同意让企业从破产清算转为重整,使企业获得重生的希望。

  “重整期间,包头中院又多次协助管理人与投资人、债权人进行谈判,指导管理人不断完善重整计划草案。”包头中院民二庭负责人魏晓燕介绍说,重整计划的执行,妥善解决了该公司欠付的179名职工工资及社保问题,化解了500多名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报销难题,同时保障了国家税收债权全额清偿。

  

  “大讨论”收获实实在在成果

  “自‘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反映渠道更多,领导更加重视,处理也更及时,这也让我们更加意识到在法治框架下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有着40年从业经历的内蒙古眼镜行业协会会长、内蒙古明朗国际光学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姚金和告诉记者。

  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全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紧盯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对照“九个是否”,深入研讨检视,撰写检视报告4669篇,累计查摆问题1.5万余条,提出整改措施近两万项,完成整改1.3万余项。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全面认真梳理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涉企涉法涉诉案件,自治区挂牌督办11件、向下交办230件,各级各地排查1333件,通过领导包案督导、条线业务指导、逐案分类施策,化解了1093件困扰企业经营发展的“骨头案”“钉子案”。针对正在办理的4.7万余件涉企案件,部署开展涉企案件清积攻坚行动,办结2.1万余件。政法机关对涉企案件更重视、办理进度加快,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的效果开始显现。

  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堵点开始疏通。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紧盯研讨检视和开门纳谏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自治区级政法机关出台条线指导政策和制度72项,市县两级政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度配套,推动问题标本兼治,确保惠企利民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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