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通俗语言,结合具体案例,向老人们介绍了以养老名义实施的诈骗手段,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扶贫”等为名实施的诈骗。
活动后,老人们纷纷表示在此次活动中受益匪浅,了解到了不少新型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了识诈、防诈、反诈意识,增强了老年人抵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
检察官温馨提示:
1.在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的进程中,养老服务产业蓬勃发展,而其中一些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方式并不具有合规性、合法性。广大群众在经济生活中要注意:鉴别养老公司服务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其业务范围是否合法,鉴别其业务宣传内容是否有虚假夸大现象,不轻信高额投资回报的宣传内容,捂紧养老的“钱袋子”。
2.公检法机关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点对点给违法犯罪当事人发送通缉令、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
切记: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等形式办案,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远程转账汇款!
3.老年人遇到事情要多和子女商量,特别是涉及到重大开支、重大消费问题,家人也要多关心、关爱老人,要及时沟通了解老年人的消费情况,一旦发现被骗,立刻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