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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严把三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8-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从案件入手,细化办案措施,严把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入口关、监督关和质效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71人,提起公诉涉恶被告人22人。

  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入口关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市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张晓红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搭建由侦监部、公诉一部牵头,各内设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格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分管检察长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完善、规范、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实施细则及推进表,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固定责任领导、部门以及完成时限。各院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二是善用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敏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迅速启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反应机制,保证在侦查获取证据初期,明确取证重点、方向,围绕定罪量刑关键环节收集、固定证据,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共适时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6件。三是细化办案步骤。制定《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施办法》,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二审程序、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对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出26条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办案时限、主体、范围、重点,有效规范、细化案件办理程序,促进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快速办理,严把案件监督关

  一是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及时启动侦、捕、诉联动机制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快速批捕、起诉,强化震慑效应;对批准逮捕的,提出详实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指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保证案件顺利进起诉阶段;对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及时向分管检察长汇报,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争议焦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形成补充侦查提纲,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二是完善捕诉衔接机制。需要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的审查逮捕案件,及时向公诉部门通报批捕阶段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和补充侦查意见。便于公诉部门受案后优先审查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补充侦查取证情况,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案件审查效率。三是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忠于法律规定,强化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依法追捕漏犯4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件次。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起情节显著轻微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部门联动,严把案件质效关

  一是强化职能部门协调作战。建立案件沟通会商机制,就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定期与公安机关沟通补充侦查取证情况,对疑难复杂案件,侦监部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及时列席案件讨论会。二是落实及时请示报告制度。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工作”的正确理念,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本地区重特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向自治区院和市委、政法委做好案前请示、案后报告。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近日,就完善工作机制问题向市委政法委提出三项建议。三是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联系指导。实行案件情况日报备机制,确定联络员专门负责备案工作,实时掌握两级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情况。以口头督促、书面建议、实地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口联系指导。7、8月,市院侦监部对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因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纠纷引发刑事案件问题进行专题调查。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基本情况和底数,深入分析涉牧借贷引发案件的主要原因,提出加大宣传教育、带领牧民致富、积极化解纠纷、建立预警机制等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有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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