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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发挥“四个一”作用 完善“三类人员”考核

时间:2022-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完善“三类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挥“一把手”作用 确保压实考核责任
  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成立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主任的考核工作委员会,多次询问了解全市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各院推进程度及工作中出现难点、痛点、堵点,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作为全市2022年度十项重点工作项目之一,并在2022年度全市检察长会议分组讨论会中,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作为重点讨论内容,在全市检察长间广泛开展研究讨论,确保全市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纵向深入推进。
  下好全市“一盘棋” 确保考核工作同频共振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采取“一月一调度”方式,及时掌握全市两级院考核工作推进情况。全市两级院结合实际,分别经各院党组会研究,全部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并按时按要求向自治区检察院进行报备。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考核工作开展情况,4月15日,市检察院组织14个基层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推进全市检察人员考核工作视频讨论会。会上,市检察院介绍了全市考核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莫旗检察院等4个基层院做典型发言,再结合各院情况依次发言,促进各基层院间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全市检察人员考核工作齐头并进。

  拧紧“一股绳” 确保考核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推进第一季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4月1日市检察院组织各内设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一季度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推进会。会上讲解考核工作开展相关程序,制发各类人员考核打分表、评分表等,积极推进各部门检察人员考核考评工作,确保第一季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完成季度考核工作后,第一时间制发考核成绩分析表,统筹各部门对第一季度考核成绩进行分析,4月20日市检察院召开第一季度检察人员考核结果分析会,针对各部门在第一季度检察人员考核打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考核工作做实做细。
  加强“一体化”推进 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绩效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市两级院根据最高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将检察人员考核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分别制定考核指标,实行以月度、季度、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及时向当地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备案,将检察人员考核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紧密结合,科学运用检察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逐步完善考核全员性、全面性和全时性,进一步促进“案”的质效优化和“人”的素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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