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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枫桥精神,助推矛盾化解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近日,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理的一起涉案标的额达1500余万元、各方矛盾尖锐的借贷纠纷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引导下,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5年,借款人王某(化名)因开发某住宅小区,向刘某(化名)借款1400余万元,因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被刘某起诉,法院终审判决王某共计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500余万元。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双方因如何偿还债务发生争执,矛盾日益尖锐。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理该案后,强调查、重说理、促和解,最终各方同意以价值相当的住宅及车库抵偿对刘某的借款本息。
  
  一、调整思路,切实化解矛盾
  
  按照最高检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的要求,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确立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程度化解矛盾作为办理民事监督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常规办案方式,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注重在检察监督工作中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创新发展检察版“枫桥经验”,强化调查核实、释法说理,深入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症结,甄别、认定当事人的诉求主张合法性与合理性交织的事实,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
  
  二、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市检察院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抽调鄂伦春检察院办案骨干,成立专案组,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巴瑞明亲自指挥办案,形成办案合力。一方面加强调查取证工作。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多家单位调取证据,通过分析研判,夯实证据。另一方面多次听取意见和诉求,查清案件事实。专案组为化解矛盾,尽可能还原案件事实,多次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并与相关司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与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各方当事人存在的具体争议,为和解工作奠定基础。
  

 

  

  三、释法说理,引导案件和解
  
  通过近两个月的充分调查、全面了解案件的客观情况、矛盾根源及各方当事人的争议和诉求,以多角度利弊综合分析、以耐心真诚融入情理法、以公正规范引导当事人,进一步阐明判决结果和实际效果的区别,把选择权交给各方当事人。经过多次释法说理、明晰利弊,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终结审查。
  
  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善于运用检察智慧,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在司法办案中的具体落实。检察机关只有始终站稳司法为民的立场,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宗旨,谋实事,求实效,办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件,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律权威的捍卫者、社会主义法律思维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的司法价值,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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