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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鄂伦春旗检察院打造“检察+”司法救助模式,彰显检察温情关怀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近年来,鄂伦春旗检察院全力打造“检察+”司法救助模式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围绕涉残、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困难群众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检察+机制”打通渠道扩大救助范围
  对内,鄂伦春旗检察院建立《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机制》,强化控申与刑检、民行等部门间协作,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排查”。对外,联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鄂伦春自治自治旗民政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鄂伦春自治旗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与法院、民政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跟踪了解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执行情况,进一步筛选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情况。与此同时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围绕创新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结合点, 主动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开通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特定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根据其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鄂伦春自治旗妇女联合会经研究,建立《关于建立“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
  “检察+联动”线索移送助力巩固乡村振兴成果

  鄂伦春旗检察院建立了业务部门相互协作的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司法救助申请人吕某,生活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鄂伦春自治旗所属的乡镇,因为交通事故导致重伤,经过不正当治疗导致残疾,又因为被告人麻某已经死亡,无法通过诉讼得到赔偿,生活困难。本案由第二检察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第一时间移送控申部门办理的。旗检察院控申部门对本案进行了受理,最终救助吕某2.5万元。
  对吕某进行的国家司法救助,是旗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是为民办实事的又一贡献,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平正义,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检察+企业”多元化救助为困难妇女传递司法温度
  鄂伦春旗检察院积极引入第三方资金采取多元化、全方位的救助方式,让被救助的家庭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检察温情服务宗旨。2022年2月,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的丈夫在遭受犯罪嫌疑人伤害后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未获得任何赔偿。
  旗检察院得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调查、审查、报批等司法救助程序。依托“检察+企业”联合救助模式,与企业开展联合救助,针对被救助人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开展综合司法救助,为困难妇女撑起传递了司法温度,同时也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回馈社会、奉献爱心提供了渠道。
  下一步,旗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宣传,让社会群众知晓国家司法救助、司法救助金发放途径、救助金使用要求等知识。拓宽救助渠道,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良性互动。与民政、残联、街道社区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拓宽线索渠道。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旗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彰显民生关怀,努力让司法救助模式成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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