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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以检护幼,快乐成长”,强制报告制度强势保护未成年人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治教育工作,深化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普及效果提高教职工法治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7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副检察长莫德辉带领第一检察部干警到鄂伦春自治旗民族幼儿园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题活动。为幼教职工讲授了一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法治宣讲课,帮助幼儿园教职员工更加深刻的理解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与执行必要,切实让教职员工负起责任,共同关心爱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活动中,莫德辉副检察长首先对《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行了解读,着重介绍了强制报告的意义、责任主体、报告情形、报告途径、未履行报告职责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规定。其次,针对幼儿教育看护工作的特点,莫德辉重点为教职员工解读了教育从业人员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强调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莫德辉要求,幼儿园学校要始终把幼儿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幼儿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教师责任心和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伤害案件发生,真正做到确保园内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宣讲结束后,教职员工们纷纷表示“法治进校园”活动十分有意义,宣讲内容非常贴近幼教工作实际,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在今后工作中会更加注重法律知识学习,注重发现身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确保司法机关早取证、早惩治,尽最大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早保护、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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