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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佟萌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时间:2022-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陈巴尔虎旗检察院
  佟萌,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陈巴尔虎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牵头负责人),于2014年7月进入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政工、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检委办、党支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第一检察部工作。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佟萌凭借自己的勤恳、执著、热情、奉献先后被授予第二届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第一届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陈巴尔虎旗关心下一代优秀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区检察队伍“身边典型”人物、呼伦贝人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22年5月,佟萌因卓越的工作成绩又收获了一项沉甸甸的荣誉--“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这对佟萌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责任。
  一、 勤能补拙,
  做从检路上的“好学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自2014年进入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后,她一直坚持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八年的工作与成长历程,让她深深的体会到,参加工作意味着从学校这个小课堂走上社会这个大课堂,不仅要从头学习法律知识,还要讲政治,懂业务,学做人,学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为此,从做好每一份笔录、整理好每一份案卷、草拟每一份文书、审查每一起案件起,她都始终坚持严谨认真的态度,用高标准要求自己,自我加压,苦练内功,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通过勤学苦练,她一步一个脚印,逐渐积累了办案经验,丰富了处理棘手问题的学识,熟悉掌握了审讯记录、信息编辑、文字起讨、案件审查、法治授课等多项技能。经过多年的磨练,佟萌同志的业务能力也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二、脚踏实地,
  做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她于2017年开始从事法治进校园活动,2018年正式牵头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同年成立“童蒙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对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一直秉持初心,坚守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为了在陈旗地区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她用心组织成立蒙汉宣讲团队,制定“检爱相伴·守护成长”法治进校园宣讲方案,多次联合陈旗关工委、旗妇联、团旗委深入陈旗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不同学校精心制作了防范性侵、预防校园欺凌、抵制毒品、校园安全教育、预防网络侵害及犯罪、加强家庭法治教育、解读涉“未”两法,守护青春成长等法治进校园课程,先后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情暖同心 法治进乡村”“预防侵害 健康成长”等主题巡讲活动,受众群体从师生到家长达万余人次。
  能挽救一个个在犯罪边缘的少年,使曾经迷茫的脸上重新绽放的笑容,使自私狭隘的心胸容纳下社会人应有的担当,对于佟萌同志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与骄傲。比如她在参与异地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时,并不会因为这个案件不是自己院承办的,就模式化办理。她还是会耐心的向帮教对象讲解法律知识和犯罪危害后果,认真地和他分析如何通过努力去弥补曾经犯的过错,如何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帮教的过程中,陪同的家长不禁留下泪水,握住佟萌同志的手说:“没有想到你会这么认真负责!”

  三、恪守信仰,
  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人,佟萌同志时常扪心自问,什么是真正的“执法为民”?是为群众做一些好事吗?是为群众捐一些钱物吗?是为群众办些案件、追回一些损失吗?是,但并不完全是。真正的“执法为民”,应该是时刻心系群众,事事以民为本。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为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群众,任何时候都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刑事案件无“小案”。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在工作中要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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