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做好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5月6日至7日,鄂温克旗检察院对鄂温克旗红花尔基镇、伊敏河镇、锡尼河西苏木、巴彦托海镇、大雁镇等地十一所初、高级中学化学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公益诉讼调查走访工作。
在调研走访过程中,鄂温克旗检察院认真听取了各学校关于危化品购置、贮存、领用、回收、处置等安全管理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化学实验室和化学药品保管室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查阅了相关安全管理档案、领用记录和台账等。
检查中,鄂温克旗检察院将各学校存放危化品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建议校方进一步提高危化品安全工作认识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开展经常性安全自查,及时消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下一步,鄂温克旗检察院将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以更优能动履职助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水平,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及校园安全质效,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供有力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