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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伦春旗:不让社区矫正“捆住”小微企业经营步伐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鄂伦春旗检察院
 

“这一举措,对于你们可能是各个环节中的一件小事,但对我来说,却是影响我企业生存的大事,现在困扰我的事情解决了,我要好好经营,来回馈检察院为我所做的一切。”鄂伦春自治旗某企业负责人王某某高兴地对检察干警说。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之初,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岱岷即提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要依法能动履职,多听企业心声,我们每办一起涉企案件,就是办当事人的人生,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凝心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走访排查了解民之所需日前,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结合大讨论活动,通过联合排查、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辖区社区内“涉营商”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内司法所仔细查阅社区矫正台账,对现阶段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信息进行筛选查找“涉营商”社区矫正人员。

在筛查中,检查干警了解到,某企业经营者王某某因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而王先生经营的企业处于鄂伦春自治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交界位置。因经营需要,王某某需经常跨旗县活动,频繁往返两地繁琐的请假手续一直困扰着王某某,也使企业正常经营陷入困境。

全向发力纾解民之所困掌握这一信息后,检察干警立即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实地走访了王某某经营的企业,了解王某某企业规模与经营状况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需要的法律帮助,适时对王某某开展了法制教育,确保王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企业。随后,检察干警及时与当地司法所召开座谈会,对王某某经常跨旗县活动请假事项进行研判,在确保其不发生脱管、漏管的情况下,对王某某请销假审批程序进行简化,为涉事企业日常经营打造“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了王某某频繁往返两地的繁琐请假手续和烦恼,保障其经常跨旗县活动,维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自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多次深入辖区司法所,与“涉营商”社区矫正人员开会讨论,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大朋表示:“你们的建议,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用实际行动回应大家,为每一个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便利,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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